南都訊 勞教制度廢止後,一些違法犯罪現象怎麼辦?昨日,南都記者從廣州中院獲悉,該市已全面推開施行輕微刑事犯罪案件快辦快審機制,並將逐步擴大拘役刑適用率。輕刑快辦拘usb役罪犯和餘刑3個月以下的罪犯不送到監獄,只送到拘役場所。
  判二手餐飲設備台北案只用10分鐘
  去年4月2日,26歲的楊萬里從廣州南沙某居民家偷了台筆記本電腦。10月31日,他被公安機關抓獲,如實供述,認罪態度好,案情簡單,事實清楚,證據關鍵字確鑿,涉案金額1050元。13天前,案卷移送至南沙區法院,當天立案,24小時內,就移送刑庭。昨日上午,南沙區法院,該案採用簡易程序開庭。從開審到宣判,只用了不到10分鐘。他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,並處罰金1000元。此案是廣州推行輕微刑事犯罪快辦快審機制適用的第一批案件。
  穗正在汽車貸款建兩拘役所
  勞教制度廢票貼止了,但一些違法犯罪現象還存在。
  廣州政法系統開始推行輕刑快辦機制,把構成犯罪又非嚴重犯罪的違法行為,快辦快審。不送到監獄,只送到拘役場所(一般1至6個月,數罪並罰也不能超過1年,比勞教短)。據悉,廣州正在建設兩個拘役所,專門關押輕刑快辦拘役罪犯和餘刑3個月以下的罪犯,避免輕刑犯和重刑犯“交叉感染”。廣州中院刑一庭庭長萬雲峰稱,南沙區試行的這套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,已在全市推開。
  辦案周期最短21天
  據南沙區政法委印發的《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工作意見(試行)》顯示,輕刑快辦機制涉及公、檢、法三家。適用的刑案,公安機關應在2日內,對被採取刑拘等強制措施的疑犯,完成審查和相關證據的搜集。預審、提請批捕、移送檢方起訴等程序也有時間限制。案卷移送檢方,要加蓋“輕刑快辦”專用章,檢方審核認為符合輕刑快辦條件,應在15日內審查完畢並提起公訴。因此,這類案件從立案到審結,整個辦案周期44天。如果被告人沒有被羈押,整個周期才21天。
  [鏈接]
  適用案件:
  危險駕駛、盜竊、詐騙、搶奪、敲詐勒索、尋釁滋事等六類,也可將符合規定案件的其他罪名案件納入範圍。
  適用條件:
  ●案情簡單、罪名單一;
  ●事實清楚、責任認定明確;
  ●證據確實充分;
  ●嫌疑人認罪態度良好,如實供述且無反覆,對指控犯罪事實及罪名無異議;
  ●適用法律無異議;
  ●無民事賠償問題或已有效解決;
  ●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。
  採寫:南都記者 吳筍林 通訊員 陳曉紅 奉鑫 蔡穎 攝影:通訊員 羅偉雄
  整合:陳實
  廣州地區讀者詳見AⅡ疊讀本  (原標題:後勞教時代,穗推行輕刑快辦快審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y79symht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